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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及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)的规定,我单位对湖北省宏源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00吨氟硅酸钠热解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:
一、建设项目概况
项目名称:湖北省宏源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00吨氟硅酸钠热解项目
建设性质:改扩建
建设地点:马口医药化工园三期
工程概况:根据公司总体战略部署,经过多方调研,拟投资1396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实施湖北省宏源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00吨氟硅酸钠热解项目,建成后产品产能为氟化钠685t/a、氟硅酸2750t/a、四氟化硅50t/a、白炭黑180t/a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湖北省宏源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
联系人:史建军
联系电话:13687138282
地址:马口医药化工园三期
三、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
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:武汉百咨惠科技有限公司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,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《关于发布<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>配套文件的公告》(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)获得,具体网址:
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W020181024369122449069.docx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以通过信函、电子邮件或直接到公司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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